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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什么好同情的? 这种社会渣滓就不应该活着,她生前就没把自己当中国人,死了到好,否则说不定有什么痴情男为她跳楼呢. 还有那个谭母,说白了不就是敲不到竹杠心不甘吗, 什么女儿不是自杀之类的, 无非就是公安如果这样断定, 她就拿不到任何赔偿, 但她又不想别人说她女儿是因为卖淫分钱不均被害, 所以她就说所谓的"我绝对相信公安的诚信调查, 但我不相信女儿是自杀的"的话, 真是司马昭之心,路人皆知, 有其母必有其女, 这样的人眼里只有物质需求,只想通过钓个有钱的来第二次投胎,什么前美国男友,泰国男友, 韩国男友, 好象中国的男人都死光了或都配不上她,真是十足的渣滓, 这样的人是最应该被地震震死,她妈还有脸在全国叫嚣要伸冤, 真是不要脸到极点, 这就叫因果报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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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全国关心此案的法医回答如下问题:(不能炒作,尊重科学) 1、从30楼摔到13楼,并坠落在30CM的横梁上,尸体仅仅挫伤和骨折,有这样的可能和先例吗?这是死因的重要依据。 2、尸检“未遭性侵犯”的含义,带套能查得出来吗? 3、活人坠落和死尸坠落有什么本质区别和不同结果? 4、按喝酒时间推断,达300血液含量的人,多长时间能够清醒、行动?请广州关心此案的现场目击者回答如下问题:(不能炒作,实事求是) 1、事发时到底听到了什么? 2、坠落听到声音了吗? 3、梁上的血迹情况?(现在仍可查看) 4、死尸下身是否全裸?消防队来之前,死尸身上有无绳索?请广州警察回答如下问题:(凭民族心、责任心、良心,可匿名) 1、凭嫌疑人前后矛盾的口供能定案吗? 2、有上面人或高官的指使吗? 3、你知道的真实情况有哪些? 4、做一名合格的中国人民警察你够格吗?(能回答上面3个问题就算合格)可以肯定的事实和需查明的事实: 1、谭静醉酒,血液达300(需查明是自行喝醉还是被迫,特别到金小姐家又喝,为什么不制止,是否可称有意让其醉) 2、如果是参加金小姐的告别酒,说明是朋友。金小姐只可能让其留下或叫嫌疑人送回她家,同为女性,除非合谋,这是常识。不知其家更是谎言,一为朋友,二可查其手机了解。 3、三人挟持其到住处,谭静已醉成一潭泥(电梯显像),不可能“疯了一阵”,更不可能打电话(电话显示),这是为掩盖真相故意作伪证,引导警察说“自杀”。 4、谭静醉酒,血液达300,应已无行为能力和抵抗能力。因而不会“自行坠落”。 同意以上分析的请给予支持,同时只能呼吁,不能炒作!知情者多提供证据,相信媒体会把此事通到“焦点访谈”,通到公安部,相信党和政府惩治腐败和邪恶的决心。我们的媒体我们的记者一定要为我们的民族、我们的国家、我们的人民负责,这事就靠你们了。其次,有民族心、良心的法医、法律工作者、侦探应介入此事,真相一定会大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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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全国关心此案的法医回答如下问题:(不能炒作,尊重科学)
1、从30楼摔到13楼,并坠落在30CM的横梁上,尸体仅仅挫伤和骨折,有这样的可能和先例吗?这是死因的重要依据。
2、尸检“未遭性侵犯”的含义,带套能查得出来吗?
3、活人坠落和死尸坠落有什么本质区别和不同结果?
4、按喝酒时间推断,达300血液含量的人,多长时间能够清醒、行动?
请广州关心此案的现场目击者回答如下问题:(不能炒作,实事求是)
1、事发时到底听到了什么?
2、坠落听到声音了吗?
3、梁上的血迹情况?(现在仍可查看)
4、死尸下身是否全裸?消防队来之前,死尸身上有无绳索?
请广州警察回答如下问题:(凭民族心、责任心、良心,可匿名)
1、凭嫌疑人前后矛盾的口供能定案吗?
2、有上面人或高官的指使吗?
3、你知道的真实情况有哪些?
4、做一名合格的中国人民警察你够格吗?(能回答上面3个问题就算合格)
可以肯定的事实和需查明的事实:
1、谭静醉酒,血液达300(需查明是自行喝醉还是被迫,特别到金小姐家又喝,为什么不制止,是否可称有意让其醉)
2、如果是参加金小姐的告别酒,说明是朋友。金小姐只可能让其留下或叫嫌疑人送回她家,同为女性,除非合谋,这是常识。不知其家更是谎言,一为朋友,二可查其手机了解。
3、三人挟持其到住处,谭静已醉成一潭泥(电梯显像),不可能“疯了一阵”,更不可能打电话(电话显示),这是为掩盖真相故意作伪证,引导警察说“自杀”。
4、谭静醉酒,血液达300,应已无行为能力和抵抗能力。因而不会“自行坠落”。
同意以上分析的请给予支持,同时只能呼吁,不能炒作!知情者多提供证据,相信媒体会把此事通到“焦点访谈”,通到公安部,相信党和政府惩治腐败和邪恶的决心。我们的媒体我们的记者一定要为我们的民族、我们的国家、我们的人民负责,这事就靠你们了。其次,有民族心、良心的法医、法律工作者、侦探应介入此事,真相一定会大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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